青山湖区总工会前身为南昌市总工会郊区办事处,于1982年6月建立,1985年12月改称郊区工会,1997年10月更名为郊区总工会,2002年6月,随区更名为青山湖区总工会。
青山湖区总工会下辖27个(总)工会,其中镇工会联合会4个,街道工会联合会4个,省级工业园区总工会1个,教育工会1个及17个机关系统工会委员会。
青山湖区总工会是在区委和市总工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下设一个事业单位即青山湖区职工服务站。现有工会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3名,现有行政干部5名,事业单位干部2名。
中国共产党南昌市青山湖区总工会党组下设1个党支部,即中共南昌市青山湖区总工会机关支部委员会,现有党员14名(含1名预备党员)。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部署,研究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领导全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区各级工会及广大职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投身于“三个文明”建设。
(二)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加强职工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
(四)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参与有关部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各级工会与党、政方面有关问题的协商和处理。
(五)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
(六)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依法参与重大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科技创新等活动。
(七)负责会员发展、会籍管理、工会组建工作;组织实施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搞好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八)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章 (状)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劳动模范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直以来,青山湖区总工会在区委、区政府及南昌市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党的指导方针,落实各项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胡建山
党组成员 陈丽琼
党组成员、副主席 赵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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