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大会筹委会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4-11 浏览量:1919

      2016年4月6日上午,南昌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大会筹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市委第八会议室召开。市委副书记欧阳海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国根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副市长肖玉文,市政府秘书长朱敏华。市委组织部余志坚,市委宣传部罗水长,市委政法委关强,市直机关工委杨启棠,市总工会宋亮生,市人社局肖欢,市财政局曾辉,市卫计委黄立发等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宋亮生汇报了2016年南昌市劳模推荐评选工作情况,对评选推荐过程中的推荐程序、人员结构、审核把关等几个方面做了详细说明。会议就市筹委办公室提交的《2016年南昌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和《2016年南昌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筹备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审议。

    会议认为,本次市劳模评选工作从推荐申报到候选人确定都能做到严格评选要求,严肃评选纪律,推荐出来的人员比例均符合评选通知要求且具有几大特色,一是具有广泛性。此次市劳模候选人员分布广泛、类别齐全,一线职工、农民和农民工在推荐人选中有较大比重,绝大部分都是近五年来在为我市实现“四个强起来”和打造核心增长极以及创文保卫、棚户改造、拆违拆临、信访维稳等各个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二是具有创新性。本次市劳模评选既有传承又有创新,特别是在动员推荐时间,人员类别界定,推荐审批程序等多个方面和往届市劳模评选比较均有所突破,这既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思路,也符合当前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具有严格性。市筹委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评选条件上,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切实把近年来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并且得到群众公认、有较大影响的先进人物作为重点对象推荐上来。在推荐程序上,注重循序推进,逐级把关,候选人都经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由所在单位公示5天后,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归口)上报。在审查过程中,各级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员都事先征求了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环保、社保、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此外,市筹委办还将推荐人选按相关类别分别征求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意见。

    会议明确(一)关于2016年南昌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经市筹委会认真研究、审议,一致通过市筹委办提交候选人名单,同意推荐万国华等350人为2016年南昌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会后,市筹委办要将会议审议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及时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关于召开2016年南昌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事宜原则上同意市筹委办提交的《2016年南昌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对会上提出的新要求要抓好落实。会后,市筹委办要积极和市委、市政府会议处沟通协调,做好表彰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会议要求,一是严格复审要求。市筹委办要继续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复审关和公示关,看推荐人选是否经过了“三级公示”,特别是在县区级公示和市级公示中有群众举报的,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认真核查,力求确保拟表彰人选能够立得住、站得稳,经受得住群众和历史检验。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将市劳模评选表彰大会这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群众工作切实办好,在全市大力营造人人学习先进,个个争当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此次市劳模评选,注重抓典型示范,让劳模能享受真正的实惠,要坚持表彰与使用相结合,对其中能力突出、德才兼备的劳模要予以重用, 使其在更大的舞台上发挥作用。并通过他们的榜样力量,引领和带动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共筑南昌“四强梦”。三是要做好大会安排。2016年市劳模表彰大会是我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鼓舞人心、凝聚力量的好事。市筹委办及相关单位要按相关部署安排抓紧组建组织规范、运转高效、人员精干的市劳模表彰大会筹备机构,厉行节约、高效务实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市劳模表彰大会的顺利召开。

市总经济技术部  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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