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段景来、赵锦成,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罗慧芬,内司委办公室副主任左莉,与江西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吴海平,省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应朝辉,副部长宋懿非,省劳动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郝琳,省总法律工作部副调研员李崎宇等一行9人组成的立法调研联合小组,在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西会议室召开了《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座谈会。南昌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小勤,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负责人,捷德(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副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负责人近40人参加调研座谈。
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小勤代表南昌市作了《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执行情况汇报,并向省人大内司委递交了南昌市总工会对《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陈小勤从《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起草过程、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参加会议的人员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内司委负责人,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市工商联,市国资委有关单位代表就《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向立法调研联合小组提交了书面意见和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市企联秘书处、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负责人提出了各自的修改意见和相关建议。
据悉,《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共组建各类监督组织1861个,监督小组2608个,市、县两级共组织培训1908名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并取得了监督员资格,形成了从上至下的组织网络和监督队伍,为开展执法监督奠定了基础。针对劳动合同签订、社保费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重点问题,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监督检查了3000余家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800多份,提出监督意见2000余条。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企业都能够遵守劳动法律相关规定,但还有部分企业存在违规现象,一些小微非公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变相延长工作时间、不为职工办理社保等现象。通过有效的法律监督,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以纠正,也切实维护了职工群众合法权益。2015年底,市总与市人社局联合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共印发宣传资料15.6万份,接受咨询2235次,检查用人单位732家,涉及职工5万余人,为7577名农民工清欠工资近亿元。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共处置农民工欠薪案件135起,为195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896万元,全市未发生重大、恶性群体性上访讨薪事件,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农民工讨薪事件,切实维护了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市总高度重视调处职工矛盾,充分发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认真接待办理职工来信来访,设立“12351职工维权热线”,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