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启动2017年“秋季要约”行动
发布时间:2017-10-10 浏览量:1728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要求,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9月18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研究决定,从2017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秋季要约”行动。

针对经济常态化对劳动关系领域带来的影响,南昌市在今年“秋季要约”行动中,坚持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引导更多企业、行业(区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搭建劳资双方平等公正沟通平台,着力构建完善工资分配的协商共决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和正常的增长机制,不断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加企业和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推动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职工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局面。为打造富裕美丽江西的“南昌样板”发挥应有的作用

活动重点突出3个方面:一是结合实际,由各类型企业分别确定协商重点。各企业、行业(区域)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突出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对于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津补贴和福利等进行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对于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保障措施、息工待岗职工生活费等进行协商,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于改革改制企业,重点就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等进行重点协商,确保按有关政策兑现到位。二是将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各级工会组织要重点推动新兴产业以及更多知识密集型产业工业园区发出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就工资标准底线、劳动定额、计件工价、薪酬调整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并鼓励行业(区域)内企业在此基础上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二次协商,完善“行业谈标准、区域谈底线”的多层次、相衔接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体系。三是将规范集体协商程序作为重点。按照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规定,在协商各环节和程序上,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活动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积极支持和帮助基层工会组织主动发出要约;各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要引导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增强平等协商意识,主动提出或接受要约,积极开展协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做好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监督、工资集体合同审查管理、争议调处和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形成“工会主动要约――企业行政应约――上级工会提出整改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四个环节的工作链,增强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集体协商工作覆盖面。

活动还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无理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时回应的,上级工会要依法提出整改意见书或约谈其负责人,督促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逾期不整改的,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及时介入,要约方也可直接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直至追究违约方行政或法律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及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据悉,本次活动是南昌市总工会首次以三方四家名义联合发文并牵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秋季要约”行动。 

 

                                               南昌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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